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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新闻

《威海市信用海洋分级分类管理办法》政策解读

一、起草背景


为引导我市涉海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,规范海洋领域信用管理工作,市海洋发展局起草了《威海市信用海洋分级分类管理办法》,该文件的出台,将弥补执法形式单一的海洋渔业管理短板,提升我市海洋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,为深入推进海洋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。本办法主要内容涵盖了涉海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数据的归集,信用行为的量化评价、信用主体的差异化监管和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发布。在管理措施上,对一般主体进行信用引导,对列入红名单的守信主体进行激励,对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主体进行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,积极构建“海洋+信用”新型监管机制。



二、主要内容


本办法共分七章,


第一章为总则。对适用范围对象,市级行政部门和区市行政部门的职责划分、信息管理原则进行了规定。


第二章为信用评价内容。对信用评价领域和信用信息采集方式进行详细规定,主要通过执法检查、涉海生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及其他机构通报方式,重点在海域使用、海洋生态与资源保护、渔业生产、水产品质量、涉海涉渔项目实施、海洋统计信息填报、合同履约、劳务用工、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信用评价工作。


第三章为信用等级确定。根据分值,将信用主体分成五个信用等级,并按照分值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。涉海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评价体系实行综合评价法,为基本信息基准分、良好信息加分和不良信息扣分三部分相加计算。涉海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分为A+、A、B、C、D五个等级,分别表示不同信用水平,信用起始基准分为80分。


第四章为红黑名单管理制度。在信用分级评价基础上,建立红黑名单,同时对红黑名单产生的程序、有效期限、退出事由、救济途径、信息发布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。红黑名单认定后将向社会公布并推送全市信用信息平台,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联合激励或惩戒。


第五章为信用分类管理。以涉海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为依据,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,采取不同管理措施。对A+市场主体进行激励;对A级市场主体进行引导;对B级市场主体进行教育;对 C级市场主体进行警示;对D级市场主体进行惩戒。


第六章为信息汇总和保障。对涉海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、信用海洋红黑名单报送、一般信用信息有效期限作出了规定。   


第七章为附则。规定了本办法有效期限及效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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